的投资者-国家争端仲裁的在韩国:美国律师协会的争议解决杂志

美国律师协会的争议解决杂志有一个有趣的文章 投资者-国家争端的,是有关韩国。 文章出现在年秋季版的杂志。 一些的"顶级"律师事务所在韩国已经众所周知的冲突,因此导致的选择,在协定不利于客户。 这导致了部分,韩国被认为不是一个外国的友好的目标直接投资。 此外,法院最近,效的仲裁裁决对韩国政府因此可怕的更多的投资者从韩国海岸。 我们希望,韩国已经学会了从这些错误。 韩国是一个发达市有一个充满活力的地方经济。 保护措施已不再需要。 执行下一个仲裁裁决对大韩民国政府可以将一种方法来加强国际声誉的韩国法院,因此,增加投资者的信心。"第一条约提供仲裁来解决投资争端出现在年代,作为一部分的更广泛 系统,以鼓励国际投资。 这个系统的投资保护的目的是要应对投资者的强烈的不信任地方法院的发展中国家以下非殖民化时期,当时的前殖民地国有化和没收外国投资的自然资源和土地","不令人惊奇的是,与该大量增加的投资在过去十年中在所有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国家争端已被提交给国际仲裁。 世界银行的国际中心投资争端解决(解决投资争端中心),主要的机构支持的投资者-国家争端仲裁,已经注册的三百多投资条约的情况下在最近十五年。 超过个案件已经根据《规则》的《贸易法委员会、联合国委员会在国际贸易。 文章指出的,为什么发生的与孤星的惨败,"投资者走开或变得角色在 主国家,结束投资者希望为利润和国希望可持续的增长。"孤星的惨败导致许多投资者,一些,我已经说过,因为看作一个目的地,是不是外国资本的友好。 我们希望,在未来,韩国政府将看看问题出现在一个长期的视角。 肖恩斯为共同主席的大韩民国实践的团队和娱乐、媒体和新技术的法律团队,的法律。 他是第一非韩国律师曾对韩国的法院系统(宪法法院大韩民国)和第一非韩国人是一个正式成员的韩国法律,教师。 他协助客户有争议的、非争议性的和业务的发展需要在韩国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