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公司在韩国的刑事制裁及替代责任

今年年初,首尔中央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收取的一个大型的韩国制药公司和十几个其雇员提供回扣的金额大约为韩元的。 到医院。 数十个医生,也被传唤接受回扣的通过代理。 修订,韩国医疗服务法》,韩国药物法》和《医疗设备法》,提供刑事惩罚的提供者和接收回扣。 最重要的问题对于我国外的读者是,它不再是真的,韩国不具有代理人的赔偿责任。 绝大多数学者, 韩国认为,一个公司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作为一项原则的犯罪。 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大韩民国已经同意了这一概念。 然而,今天,许多法律都含有替代责任的条款。 宪法法院的韩国已经裁定,这些条款的宪法,如果他们不施加严格赔偿责任。 之后决定的许多法律,含有替代责任的条款已经修正,以提供一个公司可能不会受到惩罚,如果它拥有监督其雇员,并采取行动以应有的谨慎。 因此,请做你自己和你公司一个有利于创造一个透明的遵约系统之后完成合规性审计。 我看到太多公司不愿意让一个局外人好好看看,创建一个透明的,然而,易于管理的合规系统。 所需要的合规性审计,永远,难堪的行政管理,因此,我永远不会知道什么担心的是几个公司,选择放弃的 有系统地遵守制度,用于危险的信誉和员工和管理自由从监狱中。 肖恩斯为共同主席的大韩民国实践的团队在的法律。 他是唯一非韩国曾作为律师,用于韩国的法院系统(宪法法院大韩民国)和第一非韩国人是一个正式成员的韩国法律,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