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费的权利-南-韩国

遣散费(称在韩国作为为外国工作者、教师在他们中间,是一个共同问题之间的竞争雇主和(外)的工人。 遣散条例同样适用于韩国人和外国工人。 小企业的义务:在过去,公司有不少于五名雇员都不需支付的遣散费用。 那不再是这种情况。 每家公司,包括小型企业少于五名雇员,必须支付其雇员的遣散费用。 注意到 虽然,雇员的业务与不超过五名员工,仅仅有权收到五十完整离职金权利的期限从日年第三十一日年。 通过韩国法律,所有全时雇员中,韩国国家和外国国民一样)有权获得解雇金(又名退休津贴系统或)的一个月的工资对每年的就业。 的解雇费问题是一个你应该说你的未来的雇主在开始谈判。 确保你的合同中明确指出,你将会收到一个月的工资为每年(个月)就业。 不要惊讶如果你遇到阻力(顺便说一句,你可能想要考虑两次的工作对于雇主不愿在澄清你的解雇费的权利在接触)。 一些雇主已经知道要尝试并获得出的支付遣散费,通过具有的雇员放弃这一权利在他们的合同,通过具有他们签署一个 个月的合同,或通过烧成工作人员结束之前他们的个月接触,通常在月。 授权为离职:-一个整年的就业(如果有一天短期合同,没有权利) 就业部和劳动力经营咨询中心为外国雇员和外国雇主。 适用范围的规定,该法适用于所有 企业除了小型家庭企业、家庭仆人,和那些豁免通过总统令。 编者注:以上信息是基于信息有提供当时编写的。 鉴于它是多么难得到清楚和完整的信息在韩国,以及如何迅速地规则可能有变化,请参阅此作为指导,并做后续行动的适当韩国政府机构确认它的精确性,或获得最大的电流回答。 将更好的反馈,你应该找出我们的信息是出的日期。